• 20150813 陳永峰、石井望,《天下雜誌》,〈釣魚台風雲 台日學者觀點〉

    陳永峰/東海大學日本區域研究中心主任陳永峰(本文轉載自天下雜誌,點我看文章

     

    【台灣觀點:邀稿】陳永峰:釣魚台不是琉球群島的附屬島嶼

     

    日本是非西方世界,唯一的殖民帝國。同時也是世界史上,唯一運用過國際法中「無主地先占」原則的非西方國家。也就是說,對於日本而言,「西方」是實證的存在,而非觀念中的存有。對於中華文明的態度也一樣,日本從中國和朝鮮半島輸入的漢字、佛教、儒學等等,全部透過「實證」而從中韓既有的觀念論中超克(超越又克服)。

     

    釣魚台列嶼不是琉球群島的附屬島嶼,這是明治日本對於釣魚台的既有認識。當然,琉球人也從來不認為自己和釣魚台列嶼存在過任何「文化」上的連結。此一歷史要素使得新興現代國家日本不得不在一連串滅亡琉球王國的行動之後(「琉球處分」1872-79年),依然必須大費周章地在1895年1月運用西方國際法的「無主地先占」原則才能「取得」釣魚台。也就是說,釣魚台是因為進入了日本,才轄於沖繩縣,而非因為釣魚台是沖繩縣內的島嶼所以屬於日本。

     

    當時的日本並不認為釣魚台「能夠」隨著琉球王國的取得,而「自動」成為日本的版圖。同時,日本也不認為釣魚台是台灣的「一部分」,否則3個月後,釣魚台也將因為《馬關條約》的簽訂而「自動」進入日本的版圖。

     

    過去幾年,馬政府例行性地委託國內的學術機構在《馬關條約》簽訂日(4月17日)舉辦以「釣魚台問題」為主題的國際研討會,馬總統也都依例出席開幕致辭,想要傳達的無非是《馬關條約》與釣魚台歸屬問題的關聯性。也就是說,中華民國政府強調釣魚台是台灣的一部分,台灣、澎湖因甲午戰爭的戰後處理條約《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釣魚台「當然」也在割讓的範圍之內。因此,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敗戰,《馬關條約》廢棄,釣魚台「當然」亦與台澎同時返還在國際法上繼承清帝國的中華民國。

     

    另一方面,日本則極力排除釣魚台紛爭與《馬關條約》的關聯性。

    為了對照,我們必須事先回顧一下同一時期朝鮮半島的歷史經驗。1905年,正當日俄戰爭之際,明治日本以國際法中「無主地先占」原則領有獨島,將其編入島根縣,稱作竹島。5年後的1910年,日本再用「日韓併合條約」合併李氏王朝的大韓帝國,透過條約的簽訂「合法」殖民朝鮮半島。因此,對於韓國人而言,日本的獨島「先占」,可以說就是日本將朝鮮半島殖民地化的第一步。這是日韓之間根深蒂固的歷史傷痕,對韓國人而言,是一種無法解消的「恨」。至今,韓國人只要一聽到日本主張獨島的領土主權之時,沒有例外,就如同聽到日本人合理化對朝鮮半島的殖民統治一樣,「恨」意難消。(對照於日本的「恥」,「恨」是朝鮮文化的核心概念,念成han,與韓及漢的發音同。)

     

    同樣地,1894年甲午戰爭之際,當日本軍在平壤的陸上戰以及黃海的海戰中取得全面性勝利之後,新興日本沈醉於戰爭的勝利當中,強力要求清帝國在領土主權上的退讓。參與《馬關條約》簽訂的陸奧宗光在其回憶錄《蹇蹇錄》中就說:「日本當進至能進之處,止在不得不止之地」。隨後,1895年1月14日,日本一樣運用國際法的「無主地先占」原則,將日本視為「無主地」的釣魚台編入1879年才完成收編的沖繩縣(琉球王國)。3個月後的4月17日,日清議和,李鴻章於日本下關簽訂《馬關條約》,依此條約日本「合法」殖民台灣、澎湖。所以,從歷史的脈絡而言,我們不得不說,和琉球王國以及朝鮮半島的故事幾乎一模一樣,從「琉球處分」、「尖閣/竹島先占」到「台灣/朝鮮殖民」,毫無疑問,都是新興日本,在「現代化」過程中所顯現的西方帝國主義的東方實踐。

     

    只是,一般來説,我們不太在意此一歷史問題,對於日本殖民統治的歷史軌跡也不太深究。因爲作爲文化單位與政治單位一致的「台灣」,在日本殖民台灣之前或之後,皆未出現。這與「王」持續存在的朝鮮半島,對於日本殖民統治的自我認識,存在著決定性的差異。

     

    19世紀中葉以後,清帝國面對已進入現代的西方殖民帝國及新興現代國家日本的全面來襲,確實左支右絀。時代性的困境,無所不在。所以,當甲午戰敗,《馬關條約》簽訂之際,雖然距離帝國的瓦解只剩16年,但是北京可能連台灣的「具體」範圍和「實際」內容都還搞不清楚。無論如何,此一歷史事實,對今天的東亞島爭,影響重大。

     

    【日本觀點:投書】石井望:此釣魚台非彼釣魚台──駁《中時》馬總統投書

     

    近來釣魚台主權又成為熱門議題。李登輝前總統會見各國記者,主張釣魚台屬於日本。國民黨洪秀柱女士隔天即反駁:釣魚台是台灣的。馬英九總統8月3日在《中國時報》上撰文重申立場,要求李登輝先生道歉。

     

    馬總統文中引清國晚期周懋琦《全台圖說》的一條記載:「山後大洋有嶼,名釣魚台,可泊巨舟十餘艘。」這是三年前(西元2012年)馬總統親自翻閱史料發現的,當時屢見報導,算是馬總統得意之筆,不久即收錄在中華民國官方見解中。後來馬總統「東海和平倡議」的附帶文件重加徵引。去年(西元2014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釣魚島專題網站也採用了此一發現。海峽兩岸,此呼彼應。

     

    這是台灣方志中習見的詞句,最早出自康熙末黃叔璥撰《台海使槎錄》,其後約有十來種台灣方志陸續錄入此句,成一系列,《全台圖說》也是其中一種。因其出現次數之多,遂被廣泛認為可以拿它證實釣魚台是台灣附屬島嶼。

     

    原文的「山後」是台灣島東岸,釣魚台可以停泊十餘艘大船,馬總統認為清國水師例行巡邏至彼,留下此語。可是研究人士懷疑它在現今台東市附近,不是尖閣釣魚台。那怎麼行,這一系列是附屬島嶼說的最主要論據,除此外沒有別的史料可替代的。果非尖閣釣魚台,則附屬島嶼說將全盤崩潰。況已在馬總統欽點之列,中華民國不得不死守這條防線。

     

    本人研讀史料,知道這一系列記載的上下文既不出現琉球航線,也不出現尖閣諸島中的其餘島嶼如黃尾嶼、赤尾嶼等,而每條都是單獨的釣魚台,無法確定為尖閣釣魚台。大凡釣魚台史料都在琉球航線中,唯獨這一系列破例孤見,可以推測為另一處。

     

    帆船時代,東渡琉球航線利用季風,夏往冬返,必須到達琉球逗留半年,然後回航,沒有例外。也從來沒有船隻僅到釣魚台即刻西歸,不往琉球的紀錄。更不會有一船數十百人在無人孤島上居住達半年。後來日本人踏勘釣魚台,也尋覓不到眾人群居的痕跡,馬總統例行巡邏之說顯然不成立。

     

    除此系列外,釣魚台邊還有沒有船隻停泊的紀錄呢?有雖有,那是琉球船隻遭風暫泊的紀錄,例如具志川氏《向姓家譜》中記載西元1819年,有一位琉球王親,叫向鴻基,他的官船曾停泊三日以避風(說詳鄙撰〈尖閣最初の上陸記錄は否定できるか〉,收入《島嶼研究Journal》4(1))。歷代琉球朝貢船隻航經釣魚台海域的次數,十倍於明清冊封船隻,其遭風機會容易產生。

     

    明國清國難道沒有一條泊船紀錄嗎?事與願違,答案是沒有。西元1534年,冊封使高澄東渡琉球,往返海程都遇到風浪,回國寫一篇《操舟記》,記載了水手謝敦齊的一句簡括之語:「琉球去閩萬里,殊無止宿之地。」亦即釣魚台航線無處可泊船。謝敦齊是漳州人,在琉球人導航之下,第一次去琉球,此語蓋實錄也。後來清國各冊封使往往加以引述,從不反駁。西元1683年,琉球國王尚貞上疏康熙皇帝,說冊封船隻離開福州沿岸小島之後,「中道絕無停泊之處」,徑直到達琉球,見琉球國《歷代寶案》。當時清國汪楫東渡琉球,途中目睹釣魚台,回國後寫《中山沿革志》,亦收錄此疏。汪楫是欽命冊封使,琉球國王多管閑事,說冊封使不能在釣魚台停泊,可是汪楫並不疑惑。

     

    乾隆間冊封使周煌東渡琉球,也目睹釣魚台,後作《琉球國志略》,同樣收錄此疏,並無微辭。

     

    嘉慶年間冊封使齊鯤、費錫章《續琉球國志略》云:「自閩出五虎門,至彼國姑米山,始有山可寄碇。」五虎門是福州河口的小島,姑米山是琉球久米島,意謂兩國中間的釣魚台無法停泊。這是冊封使親自寫的官方定論,不是琉球國王對天朝領土妄下論斷。

     

    叔璥《台海使槎錄》的釣魚台與此五者背道而馳,居然可泊十艘船。黃叔璥好像沒看過高澄、汪楫的著作,周煌又好像沒看過黃叔璥的書,齊鯤、費錫章對於後來相承不易的「可泊巨舟」之說又好像不聞不見,互不相干似的。馬總統保釣四十年,對此必有卓解。

     

    可泊巨舟十餘艘的釣魚台到底是哪一處呢?我不認為它是台東市的釣魚台,倒有兩個比較可能的詮釋,本稿篇幅不長,還待他日點破疑團吧。不管怎樣,這是文化、歷史、地理領域討論的範疇,猶如復活節島或鐵達尼號之謎一樣,即使貴為總統,也不可能拿它來定國界。

     

    其實國界線很清楚,清國台灣府轄地北至雞籠,東北至三貂角(宜蘭最北端)為界,各本方志都有明確記載,釣魚台遙在界外。界外島嶼,不管地理上附屬與否,大洋中可泊與否,在馬關條約中都無權割讓。只有清國領土才有權割讓,不與條約內容相涉。當然了,不是清國領土,怎麼割讓呢?

     

    馬總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聯合起來堅守不放的台灣附屬島嶼之說,全靠這系列的釣魚台而已,守得太艱難了,不如還之學術吧。

    (本論壇文章為作者意見不代表學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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